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3月24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开展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海鲜餐饮、旅游购物点、婚纱摄影、水果店、旅游住宿、海鲜及水果批发市场,各类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流动摊贩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以及涉海旅游项目、低空飞行、潜水等新兴旅游业态,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发布违法广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以及强迫、诱导消费、欺客宰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整治市场乱象,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
整治重点如下
(相关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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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加强海鲜、水果从批发源头到消费终端全链条检查
督促批发商规范建立完备的进销货台账,送货票据要标注本店名称并加盖公章。零售终端经营主体要建立完备的进货台账,要有供货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在经营场所备查,每一笔进货都要有供货商加盖公章的送货单据。
02
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法广告等行为
检查经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并悬挂在醒目位置,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检查有自营网站、公众号或通过第三方平台设立网店的经营主体,是否在其网站内亮明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或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所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宣传广告是否存在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用语、是否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广告行为。旅游购物点是否存在设置包厢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强迫诱导消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03
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检查是否规范明码标价,海鲜、水果经营者是否使用统一、规范的价格标签,婚纱摄影行业是否明示套餐内单个项目的单价(如接送服务费、拍摄场景费、相框、相册等),价格牌上是否公示12345投诉电话;网上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是否与线下经营现场的价格一致,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04
严厉打击利用不合规秤具造成缺斤短两等欺诈行为
检查秤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有合格标志,是否存在使用超期未检定的秤具或继续使用检定不合格、国家明确淘汰的秤具的情况。检查海鲜、水果经营者是否安装使用物联网溯源电子秤,是否落实“裸称”,是否存在称重不打小票,不报重量,谎报金额导致缺斤短两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秤具作弊以及其他方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05
严查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落实市场管理主体责任,在显著位置设置合格公平秤并进行消费提示;是否与入场经营者签订反消费欺诈承诺书,是否对市场内经营主体实行“10分倒扣”管理模式,是否对扣分达到一定分值的经营者实施停业整改、退出市场等惩罚措施。
06
加强涉旅餐饮店检查力度
加强对接待团队的餐饮服务单位、大型餐饮单位、旅游热点区域的餐饮单位,以及海鲜餐饮店在美团、大众点评等第三方平台上经营行为的监管。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检查,检查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是否上墙公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饮食安全和防范意识,加强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07
加强其他涉旅行业监管
一是加强旅游住宿行业监管。督促旅游住宿行业设置价格公示牌,规范明码标价,宣传广告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旅拉客行为整治,严厉打击海鲜餐饮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是根据市旅文局提供审批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督促美团、去哪儿网、小红书、飞猪、携程等 OTA 平台在显著位置公示平台内潜水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及相关行政许可信息。
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潜水、低空飞行及水上旅游项目整治,督促低空飞行旅游项目经营者规范明码标价。
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旅宗教场所监管,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综合整治,对旅游购物场所以宗教名义开展商业宣传、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借教敛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